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是什么?失業保險金能領多久?
想必很多朋友都知道,上班族繳納的社保五險當中包含了失業保險,當職工失業時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從而保證我們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雖然大家都知道繳納失業保險后,失業有機會領取失業金,但是很多朋友對于領取失業金的條件還不太了解,那么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是什么?能領多久?
失業保險金是失業保險機構支付給部分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臨時補償,當職工失業后,如果可以享受失業金待遇,那么就可以保證我們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雖然上班族都有繳納失業保險,但是失業后真正可以領取失業金的人并不算多,因為領取失業金是有條件限制的,要想領取失業金待遇,那么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
1、失業保險繳費需要滿足一定的時間。要想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那么用人單位和職工必須要按照法定參加失業保險,并且按照法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很多朋友失業后無法領取失業金就是因為不滿足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條件。一般來說,只有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裁員的;法律、法規、規章法定的其他情形,才屬于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如果是自己自愿主動辭職的,就不滿足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條件。
3、失業后辦理了失業登記,并且有再求職的意愿。
同時滿足以上三個基本條件的失業人員,才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待遇。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與失業人員在失業前失業保險累計繳費期限有關,具體以各地方案為準,一次核定領取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核定后,如果有剩余的失業保險繳費年限,是可以保留的。等到下次符合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時,可以把之前保留的繳費年限和新繳費的年限一起合并計算,來核定新的領取期限。
至于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標準,各地失業保險金的多少與當地最低工資掛鉤,具體以當地法規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