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養老金計發基數統一7974元,今年江蘇職工養老金會何時上調?本省退休人員也全拉平了嗎?
所謂養老保險計發基數,是最近這兩年比較新的一個概念,與咱們到手的養老金金額有關,隨著省級統籌不斷發展,全國大多數省市已在全省范圍統一了計發基數——比如江蘇省“蘇大強”目前使用的最新養老金基數是2021年公布的7974元。
在此法規之下,江蘇南京、蘇州、無錫、連云港、常州、揚州等各地退休人員每月發放的養老金、工齡相同的情況下是否將會逐漸變成一樣的呢?今年統一養老金計發數據口徑的話是利還是弊?還有粉絲問江蘇養老金今年什么時候上漲?我們一起來看看幾個問題的答案。
我們要先看看養老金到底是如何算出來的
我們可以看出退休人員拿到手的養老金金額,除了這個最新的養老金計發基數外、和你個人的繳費工齡、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拆分計發月數都有掛鉤的!
但是這里特別注意了,上面公式中的“繳費指數”到底是什么?它其實是一個養老保險參保繳費的檔次比例,數值是在0.6~3.0之間——換言之,目前江蘇全省職工參加繳費的基數金額的下限、上限金額分別是:60%×7974元≈4784 元左右,300%×7974元≈23922元左右;
同時,每月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是基數金額的8%,因此算出個人繳費部分每月下限最低是要扣383元/月、上限是高是扣1914元/月(大多數人養老保險都是從工資中直接代扣繳費的),但是江蘇的靈活就業人員、則是需要按照本人社保繳費基數的20%全部自行承擔!壓力較大。
所以直觀看出,2022年江蘇南京、無錫、蘇州等這些地區的企業或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如果是同樣的工齡、同樣的繳費指數、同樣的計發月數,那么算出來的養老金都是一樣的金額,相對很公平!
但是,這樣算的前提,必須是在江蘇省實現了本省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才行——也就是2021年的1月1日之后才是如此,這個時間點是養老金待遇變革的“時間分水嶺”!
也就是說,在2020年12月31日及之前這個省級統籌暫未實現,因此江蘇省內各地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存在地區差異——比如2018年江蘇省人社廳就發過消息,法定了養老保險全省上、下限的金額,但是省內各地的養老保險繳費上、下限標準卻可以各地自行制定、并報江蘇省人社廳備案
大家知道江蘇省很大,省內各地經濟發展也有差別,像南京、蘇州、無錫、連云港等經濟相對較發達一些,因此他們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對應的繳費基數就會比其他地區相對更高,例如徐州、宿遷、南通、鹽城等相對低一些。。。。。。
不妨舉個例子,我們用南京市和全省對比數據對比看看:
①江蘇南京市:2018年6月~2019年6月,南京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19935元,繳費下限3030元(江蘇當時是以每年7月作為養老保險繳費年度的節點月份)。同期左右的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基數上限也為19935元,下限金額則比企業要高出330元、是3360元。
②江蘇省全省:上述同一個繳費區間里,江蘇省2018年6月~2019年6月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上限是19935元,下限卻是3125元,下限金額高于南京市同期企業職工的下限水平95元、低于南京市機關事業單位的下限水平65元。
由于大多數私營企業職工都是按照0.6的最低下限指數繳費,所以我們發現當時南京和全省的繳費金額標準存在明顯的差別。
所以南京、蘇州、泰州、淮安、揚州、南通、鎮江以及江蘇省其他各個地區在2021年1月1日之前,由于繳費基數存在各種差異——即使是同樣工齡和繳費指數的兩個人、計算出來養老金也是有明顯差異的,不會是完全相同的金額。
依據多繳多得的原則,我們發現經濟發達地區退休的人、算出來的養老金無疑是會偏高的!這是簡單的道理,換句話說:江蘇當時不同地區的1.0的繳費指數、實際對應每月的繳費的錢卻是不一樣的,蘇州的1.0指數和徐州的1.0指數每月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的錢也不一樣。
這就直接造成多年下來,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積存余額存在差異,因此2021年1月之前,蘇州的企退人員蘇大爺、和徐州的企退人員徐大爺,兩人相比算出來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就會存在差距,而且如果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算出的水平也會更高一些。
現如今到了2022年,即使江蘇省全省養老保險已經實現了省級統籌、計發基數也統一為7974元,也并不代表所有的企退、事退、靈活就業退休人員都發放同樣的養老金待遇——因為還有你的諸多個人因素條件有關、比如工齡、是否是提前退休等。
順便聊聊今年江蘇職工養老金會何時上調呢?
江蘇今年的養老金調整,首先是要先看到人社部公布的總體消息才行,今年相比去年是晚一些了——去年是4月16號公布的,到目前人社部有兩點最新的回應。
分別在4月25號和4月27號公開場合連續兩次表態,提及關于今年的養老金調整,說到:目前“正在會同相關部門加快相關工作”、“正在研究調整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所以預計是不遠了,大家可以先參考看看去年江蘇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