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補助金和失業保險金的區別還是非常大的。失業補助金是一種階段性的臨時性救助措施,主要為在特殊時期失業的人員提供的一種臨時救助;失業保險金是依法繳納失業保險以后按照社保法的規定,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
第一,失業補助金。
2020年由于受到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導致部分中小企業面臨嚴重的困難,導致大批人員失去工作崗位。在這些人員中,有的繳納失業保險的年限不滿一年,有的不屬于非本人意愿離職,有的無法辦理失業登記和暫時無法再就業。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等部門聯合發出了《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該通知的第三條的規定,從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標準不超過當地失業保險金的80%。
第二,失業補助金的特點。
失業補助金作為階段性的政策,領取失業補助金有這么幾個顯著的特點。一是不會長期執行,只是階段性執行,執行時間從2020年3月到12月;二是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三是不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四是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的,停發失業補助金;五是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限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
第三,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是依法繳納失業保險以后,失業人員按照社保法的規定,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一是單位和個人必須繳納失業保險滿一年以上;二是費非本人意愿離職;三是依法辦理失業登記,有重新就業意愿。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城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標準計發。計發的月數是按照繳納失業保險的年限來決定的。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第四,失業保險金的特點。
失業保險金作為社會保險中的一項比較重要的待遇保障,具有幾個明顯的特點。一是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由失業保險基金代為繳納基本醫療保險,生病住院時可由醫療保險基金報銷住院費用;二是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按照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繳納養老保險;三是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參照當地對在職職工死亡的規定,向其遺屬發給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四是自2019年12月起,延長大齡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對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失業人員,可繼續發放失業保險金至法定退休年齡。
綜上所述,本人詳細介紹了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的領取條件,待遇保障和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的特點。概括起來,失業保險金是依法繳納失業保險后的待遇保障;失業補助金是在去年疫情期間采取階段性臨時救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