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9 14:33:27 來源:網絡投稿
把社保掛靠在別人的公司,通常都被叫做空掛社保。空掛社保可以降低企業利潤,同樣也降低所得稅。這是一把雙刃劍,如果企業未來要融資或上市,這就是一件壞事。如果企業不需要做什么資本運作,那省點稅是件好事。因為多一個人頭,多發一份工資,企業利潤肯定降低了,自然企業所得稅也降低了。
但是繳費基數、工資收入、個稅必須對應,否則監管處罰風險巨大。只要幫別人空掛社保,在法律上就認定為是公司員工,那是不是應該發工資啊?是不是應該交個稅啊?這三者必須掛鉤。現社保中心數據同稅務局共享,兩者不一致隨時會被社保中心處罰。所以空掛社保需要做勞動合同,工資發放,社保繳納,個稅申報,這4個動作,缺一都不行。
同時如果這個掛靠的人主張公司沒有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甚至要求裁決公司賠償未與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或者公司在實際過程中因為工作失誤沒有按時繳納社保,這個人生病,工傷等情形,公司需要按照法定標準進行賠償,畢竟在法律上他是你的人,是公司的職工。
所以,讓人掛靠社保關系,雖然可以省下一筆稅費,但是當發生一些法律糾紛時,公司需要承擔的風險就遠遠大于所能獲得的利益,需要謹慎對待空掛社保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