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調整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 文件精神,促進昆明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第三屆全體委員2018年3月2日審議通過,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進行調整,現公告如下:
一、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單職工繳存家庭40萬元、雙職工繳存家庭80萬元”下調為“單職工繳存家庭30萬元,雙職工繳存家庭50萬元”。
二、設置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輪候期,輪候期為兩年 。
三、調整公積金首付款比例。對繳存職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宅的,原則上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宅的 ,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貸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宅的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
四、不得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五、上述政策調整自2018年3月5日實施。
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