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8年房改以來,上海、深圳、杭州等一二線城市都經歷過一定程度的下跌,特別是深圳,2007年的房子均價曾達到17000元/平方,而到了2009年,房價卻跌至10000元/平,斷供潮,一度成為了深圳乃至全國熱議的話題,還一度引發了中央的高度關注。
一般而言,若貸款買房,房價大幅下跌,比如跌幅超過購房者30%比例的首付款,且房價的下跌預期在購房者心目中強化,還將持續一段時間,則繼續持有并還貸的話,不一定劃算,這時,購房者兩種選擇:
一種是繼續咬緊牙關,與往常一樣,繼續還貸,銀行一般也不會因為房屋的市場價低于原評估價而要求不足差價,這種情況還是占大多數,比如2008年的深圳,雖然有投機客或炒房者斷供,但斷供如潮的跡象并未發生;另一種選擇就是斷供,主動離場,但這樣做會面臨較大的風險,一旦納入黑名單,今后申請貸款、信用卡等,基本無望,一時的決定,將會犧牲日后的杠桿工具,有點得不償失。
斷供后,并不意味著結束,超過三個月,銀行將通過法律途徑起訴業主,申請法院對業主的房產進行查封與拍賣,拍賣的價格,如不及所欠銀行的貸款,銀行還會向法院申請查封買房者的存款及其他資產,以不足差價。
所以,不到萬不得已,即使房價下跌比較明顯,若資金鏈未斷,且能繼續支付,還是不要輕易斷供,畢竟,房地產為政策的周期性行業,受政府的政策影響較大,若房價下跌幅度過大,對社會穩定、金融安全與經濟穩定所帶來的影響會比較大,政府必會出臺相關激勵措施,與購房者共度難關。
況且,在國家發展越來越好的背景下,即使有一時波動,出現大幅下滑,也沒必要對未來房價產生過分悲觀的態度,當你感到絕望時,不妨想想灰太狼說的那句:我還會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