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4)具備按我行要求比例以自有資金支付首期付款的能力;
(5)能提供我行認可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質)押等擔保
方式;
(6)我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所需材料
1、個人住房借款申請書;
2、身份證件復印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境外、國外自然人為護照、探親證、返鄉證等居留證件或其他身份證件);
3、經辦行認可的有權部門出具的借款人穩定經濟收入證明或其他償債能力證明資料;
4、合法的購買住房合同、協議及相關批準文件;
5、抵押物或質押權利清單及權屬證明文件,有處分權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質押的證明,貸款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抵押物估價報告書;
6、保證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擔保的書面承諾及保證人的資信證明;
7、銀行的存款單據、憑證式國債單據等借款人擬提供給貸款行質押的有價證券;
8、借款人用于購買住房的自籌資金的有關證明;
9、房屋銷(預)售許可證或樓盤的房地產權證(現房)(復印件);
10、如果借款人的配偶與其共同申請借款,借款申請書上還要填寫清楚配偶的有關情況,并出示結婚證和戶口簿等;
11、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文件和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