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條件
(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持有效居留身份的還須提供原居住地的戶籍證明;
(二)有較穩定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能力;
(三)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至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按《繳存辦法》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六個月)以上,且對本次申請公積金貸款項目尚無提取使用過本人帳戶內的住房公積金;
(四)公積金貸款用于購買自住住房的,必須有合法的購房合同或協議;用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須有相關規劃、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五)具有符合規定的購買、建造、翻建、大修房屋一定比例的首付款或自有資金;
(六)同意按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