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網友提出這個問題,也是很多朋友對于社保的一個誤解,也許我們認為我們在城市里上班繳納五險的時候繳納了職工醫保,然后在農村老家又可以繳納一份居民醫保,然后如果生病住院了可以報銷兩次,其實并不是這樣的。
因為我國的社保是鼓勵個人參保,但是并不允許個人重復參保。也就是說,如果你已經在同一時間段參加兩份保險,一份是居民社保,一份是是職工社保或是在不同的去繳納兩份相同的社保,那都是不被允許的,雖然現在我們可以繳納的上,因為是現在社保并未全國聯網,所以我們可以在不同的城市分別繳納,但是未來隨著大數據整合,如果社保聯網之后會查到我們相同時間有著重復的繳費記錄,那么就會讓我們選擇退費或者是等相應的處理措施。
如果現在我們已經在兩份城市分別繳納社保,而且又在兩個城市分別享受相應的待遇,隨著未來的發展如果核查到我們同時享受兩份待遇,會讓我們個人退費或者是處罰像我們個人的這種違法行為。
所以同理我們繳納了職工醫保就不能繳納居民醫保了在同一城市個人賬戶一個,我們不能在同一時間段繳納兩份社保,因為我們一個人在同一時間段只能是一個身份,不能一邊是職工醫保,一邊是居民,這是自相矛盾的,所以我們已經在單位繳納了職工社保就不用,也沒有必要去繳納居民醫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