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人咨詢在西藏買社保的問題。大家都知道,西藏屬于高原地區,國家對在艱苦地區工作和生活的那一部分人是特別照顧的。
照顧主要體現在兩部分上:
第一,提前退休。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長期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工作的人,要按照井下、低溫、高溫的條件,在崗位上工作滿九年,就可以按特殊工種情形辦理退休。也就是男同志可以55歲退休,女同志45歲退休。
如果是在海拔4500米,按照有毒有害提前退休的條件,工作八年就可以。
不過相應退休必須是正是用人單位的工作,有職工檔案材料作為佐證。否則光憑自己說是無法證明的,尤其是出現一些人在西藏買保險,在其他地方生活,這種情況是不可以提前退休的。
第二點,在西藏退休的人員,有高原補貼養老金,這是其他任何省市都沒有的政策。因為,其他省市海拔不夠,呵呵。
在西藏工作十年以上,15年以下,每月就可以多領取5%的本人指數化繳費工資。15年以上20年以下可以多領取10%本人指數化繳費工資。20年以上可以多領取15%本人指數化繳費工資。
如果在西藏自治區,工作20年以上,每月一般養老金會比相同條件下其他省市退休人員多增加八九百元。
其實通過西藏自治區的養老金計算公式,我們也可以看出,我們的養老保險待遇并不是簡單能夠計算出來的。它包括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高原補貼養老金四部分構成。
主要跟退休當年的社會平均工資、繳費年限、繳費指數、退休年齡、過渡性養老金的計算年限等等許多因素有關系。
如果是繳費15年,退休金至少能領取一千三四百元,比其他地方的退休金能高出百分之三四十,還是非常劃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