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退休,現在還八字沒有一撇。討論它是不是分職業確實有點早,不過我們可以從特殊崗位提前退休上獲取點經驗。
特殊崗位提前退休是分職業的,主要分為三大類: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從事相應工作滿十年;井下勞動和高溫、低溫勞動,從事相應工作滿九年;有毒有害工作,從事相應工作滿八年。這些情況都可以提前5年退休。
其實說提前五年退休也不對,因為法定的退休年齡是男同志55歲,女同志45歲。大家習慣上說提前五年。
特殊工種行業,當時主要限于全民所有制企業,也就是國有和集體企業,很少有民營企業能夠設立特殊工種崗位,并經過相關部門批準的。
其實隨著我們經濟社會的發展,勞動條件也在不斷改善,很多崗位已經消失了。現在能夠提前退休的,多是以前做出過貢獻的老人。
不過,仍然有兩類特殊情況:常年在3500米以上海拔工作的人員,工作滿九年;常年在4500米以上海拔工作的人員,工作滿八年。
其實基本可以斷定,我們延遲退休,不太可能搞一刀切。
雖然說大家的工作已經跟特別繁重體力勞動靠不上,但是越來越多的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和城鎮失業人員,一樣風餐露宿、辛苦打工,自己辛辛苦苦的繳納養老保險,就盼望著早日退休。一下子就推遲延遲退休,絕對不合理。
他們這群人不是跟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樣,有固定的崗位能夠雇用他們。很多人只要有工作崗位,工作強度不累,又能夠勝任,很多人80都愿意繼續工作。
國家應該通過立法保障老年人就業的權益,同時提供各種稅收優惠方式,積極創造老年人工作崗位,而不是簡單的考慮為了節約養老保險基金支出,搞一刀切延遲退休,那就是舍本逐末,緣木求魚了。
另外一個重要理由。我們的養老保險制度跟國外的制度不太一樣,主要是貫徹了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時間,且側重的比例很重。一般來講,繳費15年,退休待遇是繳費30年的一半左右。
這種情況下,提前退休的人由于繳費年限低,所以退休待遇也就低,也就實現了自動調節退休年齡的功能。
但是國家擔心的是退休之后繼續工作,一邊領養老金,一邊掙勞務待遇。這也不是推遲延遲退休的理由,這應該通過居民收入監測體系來完善。本身養老金應該是對失去勞動能力的勞動者提供的贍養功能。如果失去勞動能力,大家都沒有意見,如果有勞動能力,養老金+勞動收入能夠超過一定水平,應當減發養老金待遇,否則就違背了養老金建立的初衷了。
所以,延遲退休的具體內容很有可能是以自愿為主,并建立起全面的居民收入監控體系,國家還會通過完善老年人就業保障法,或其他手段來引導,大家主動自愿延遲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