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向弱勢群體傾斜上來說,高的少調,低的多調有助于營造一個相對公平、相對均衡的養老體系。但在實踐中,只有一句話可以概括:賺的少,想得美。
因為養老金實際上是好幾個體系,包括行政事業單位體系,這是第一個檔次的體系,享受到待遇比較高。
其次是城市居民養老保障體系。這一部分主要是企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他們是交得多、領得多。也就是退休之前工作期間,養老金交得多的,退休之后養老金工資就領得多,不同企業單位之間,也是千差萬別。有一些資源壟斷性企業,效益非常好,員工養老金繳納基數高,那么退休之后領取的養老金就比較多。而效益差的企業,養老金是時斷時續,繳納的比例很低,那么退休之后養老金領取的就很少。尤其是那一撥下崗工人,很多人領取的養老金都是僅夠維持個人生活。
最后還有一檔,是農村養老金和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其實就是新農合。現在農村60歲以上老年人,每個月只有180元左右的養老金,不同地區還不一樣,有一些欠發達地區,只有100元左右。這又是一個天差地別。現在新農合與城鄉居民社會保險逐步并軌。
現在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都是按照比例進行調整,基本上原來收入高的漲得多,少的漲得少,這樣確實不太合理,會導致懸殊越來越大。即使不能做到收入少的多漲點,收入高的少漲點,至少要保證收入高的不要再多漲了,即使保證不了縮小收入差距,也不至于讓差距進一步拉大!
所以題主這個建議,是一個具有建設性的建議,有利于減少養老金水平的分化。但在實際操作中,不具備可行性,多繳多得的公平會被打破。
現在的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和城鄉居民社會保險是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前者由個人和企業共同來承擔費用,繳費標準高些;后者針對非就業群體,主要由國家補助與個人來承擔費用,繳費標準低些。“多繳多得”是社保的一個原則,繳的標準高,繳的時間長,養老金就會多得。這個原則如果打破,可能大部分人都不愿多繳了,這又在某種方面影響到了社保資金池。資金池里錢少,對領養老金的人來說,也不是什么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