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人社廳印發《青海省就業失業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統一和規范青海省就業失業登記管理工作,進一步提升就業統計數據質量。
《辦法》統一了就業失業登記的范圍和程序,對就業失業統計數據進行了實名化,明確了政策依據、登記范圍、登記內容、登記方式和程序及相關部門的職責。同時,要求全省各級人社部門進行勞動用工監察時,應檢查用人單位辦理就業登記情況,對未按規定為勞動者辦理就業登記的用人單位,要責令其限期整改,進一步加強就業登記管理。
《辦法》 的出臺, 體現了規范管理的要求,明確了就業失業登記工作實行屬地化管理。在青海省就業的各類人員可在就業地進行就業登記,青海省戶籍人員或持 《青海省居住證》的人員均可按要求進行失業登記,體現了城鎮常住人口享有與本地戶籍人員同等的勞動就業權利。簡化辦理手續, 細化就業和失業登記方式和程序,精簡登記需提交的資料,不要求提供身份證明復印件,以進一步方便辦事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