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保險的好感,似乎總是有點點難
說起保險,很普遍的一個評價就是說買保險么好言好語,立竿見影;要賠錢了么推三阻四,拖拉扯皮。雖然這不是保險的全部,但的確是一部分現象。因為我們總是容易放大10%特殊案件的負面性,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保險的核保與核賠
買保險簡單,特別是車險,涉及的風險因子不多,車輛種類就那么一些,所以保險公司根據自己的核保政策,在其可承保的業務范圍內,很快就可以根據行駛證和車主進行核價承?!,F在投保渠道,投保方式越來越豐富,電子投保,實時出單,車主買保險只是手指頭點點的事情。
理賠就不一樣了,雖然流程走向有模板,但是每個案情都是有區別的。出險報案-查勘定損-定損核賠-車輛維修-提交索賠申請-保險理算復核-支付賠款。同一個模式,面對的案情有多種可能性,每一次理賠,都是保險公司專業和服務能力的測試。
對題主遇到的尷尬問題的一點建議
在有交警出警并出具責任認定書的情況下,如果不是重特大事故,保險公司往往不出現場。到現場,他能做的也無非是確認下現場情況。
無獨有偶,去年國慶前夕,朋友車子被逆向行駛的電瓶車擦碰,定了主次責。本想走代位求償索取對方資料的,可是后來發現電瓶車主的身份證號碼是不對的,手機也是錯誤的,壓根兒就找不到這個第三方。這個還真不是保險公司的錯,交警開單的時候也肯定不會當場打個電話核實確認手機準確性,而我們又總是無比相信這張認定書的權威性。我這個案子后來是通過一個附加險:機動車損失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進行通融賠付的。
不清楚題主是否為全責方,商業險投保了哪些險種。如果是全責的話,對方電瓶車放棄索賠,那么本車車主應該是可以通過車損險進行索賠的。如果不是全責,是主責,那么有部分損失是需要事故的乙方來承擔的,保險公司不會全賠。碰到這個情況,還是和保險公司好好溝通,實在不行的話,求助保險監管部門,也許是最快的辦法。